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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冒用获赔12万 “农夫山泉”侵权案达成和解
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与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在未经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情况下,盗用“农夫山泉”商标从事饮用水经营活动,被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侵权为由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近日,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12万元。 “农夫山泉”被侵权 在了解此事后,记者致电浙江省杭州市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了解情况。据其一位工作人员赵小姐介绍,农夫山泉
发布时间:2008.02.28 -
桶装水上使用近似包装 "农夫山泉"状告"香山农夫"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状告北京领先饮食品工业公司、北京香山农夫饮品有限公司、北京海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同心同创商贸中心等四公司侵犯其商标权案。 原告诉称,原告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以生产饮用水为主的现代化企业。1999年原告取得了“农夫”、“农夫山泉”和“NONG FU SHAN QUAN”商标专用权。原告生产的“农夫山泉”饮用水产销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多次
发布时间:2009.02.03 -
“香山农夫”被诉侵犯商标权 农夫山泉索赔53万
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场上发现了北京领先饮食品工业公司生产、北京香山农夫饮品有限公司经销,标称为“香山农夫”的桶装水,遂将北京领先饮食品工业公司、北京香山农夫饮品有限公司、北京海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同心同创商贸中心等四公司侵犯其商标权案。 原告诉称,1999年原告取得了“农夫”、“农夫山泉”和“NONG FU SHAN QUAN”商标专用权。原告生产的“农夫山泉”饮用水产销量在全国
发布时间:2009.03.23 -
农夫山泉涉不正当竞争被罚10万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案二审开庭。此前,广州工商作出处罚,认定“农夫山泉”误导消费者、贬低竞争对手,罚款10万元。农夫山泉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被天河区法院一审驳回。 事件:促销抬高自己贬低对手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不少商家都进行各种宣传活动。2013年3月15日起,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夫山泉)也在广州家乐福各门口开展
发布时间:2014.08.14 -
以第7681367号“果园老农”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为例——浅析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对防御商标的适用
作者 | 马君丽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裁判要旨 当权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有主商标及防御商标等多件商标时,无论主商标是否达到驰名程度,必须遵守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对防御商标进行真实、公开、合法的使用。反之,其将因不使用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丧失商标专用权。 案情简介 因认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夫山泉公司)核定使用在肉干、肉松、罐装水果等商品上的第7681367号“果园
发布时间:2020.08.24 -
“脐橙17.5”引发商品通用名称之争
赣南脐橙闻名遐迩,自然成熟的赣南脐橙糖酸比一般在12.5至20.5之间,当数值达到17.5左右时,口感最佳。殊不知,就是这样一个糖酸比值却引发了多起诉讼。 因认为多家企业生产、销售的脐橙产品外包装与自己的“17.5°橙”名称、包装和装潢等近似,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夫山泉)将多家企业分多案起诉至法院。其中,一起涉及江西一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案备受
发布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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