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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0)沪一中刑初字第34号 公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胡士泰(英文名ItUSHITAI,澳大利亚联邦国籍,护照号码E3021895),男,1956年11月22日出生于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文化,系新加坡力拓铁矿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曾任澳大利亚力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拓公司)上海
发布时间:2010.05.18 -
上海高院驳回“力拓案”上诉维持原判
中新社上海5月17日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7日对广受关注的“力拓案”二审公开宣判。法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29日对力拓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认定四名被告人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合并执行7年到14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 据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0.05.17 -
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等四人被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胡士泰原籍中国天津,现为澳大利亚籍,系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刘才魁、葛民强、王勇为力拓公司中方雇员。侦查机关经过深入侦查,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我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触犯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发布时间:2009.08.12 -
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等四人被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胡士泰原籍中国天津,现为澳大利亚籍,系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刘才魁、葛民强、王勇为力拓公司中方雇员。侦查机关经过深入侦查,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我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触犯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发布时间:20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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