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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稿酬背后是作家权利的伸张
国家版权局从9月23日起就拟定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一个月过去了,有关这一办法涉及的非约定支付稿酬高低的争论仍在持续。10月24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表示,将在合理吸收意见后使《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尽快出台实施。 现行稿酬标准的依据是1999年国家版权局制定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六条,基本稿酬是原创作品每千字
发布时间:2013.11.11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适用稿酬计算标准高限 全额支持山东作协主席索赔金额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上诉人张炜与上诉人北京书生数字图书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援引三份在先生效案例,认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参照《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规定稿酬计算标准,结合侵权人主观恶意、作者知名度等因素确定。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书生公司按每千字300元标准赔偿,全额支持了张炜主张的9万元赔偿数额,驳回书生公司上诉请求。 张炜系
发布时间:2016.12.22 -
如何保护版权 提高稿酬是关键
近日,国家版权局就新稿酬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尽管新标准将稿酬提升了3至5倍,但稿酬过低、稿费难拿的积弊已久,一纸新规似乎仍难以解决所有问题。新规出台到底有何意义,新稿酬标准是否合理,还有哪些地方有待改进?本文作者在新规出台之前就多次撰文为稿酬标准的修订建言献策,在新标准征求意见之际,再次对报酬标准相关问题进行全面阐述。 2013年9月2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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