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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胡扬林、胡扬琳不再“傻傻分不清”
1月20日,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起诉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太格印象公司)及该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艺名胡扬琳)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太格印象公司、桂莹莹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桂莹莹不得使用艺名“胡扬琳”进行演艺活动、删除其个人主页,太格印象公司官网、公司法定代表人新浪微博关于“胡扬琳”的宣传内容及“声明”,向胡杨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3.3
发布时间:2016.01.21 -
法院判了:胡扬林、胡扬琳不再“傻傻分不清”
1月20日,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起诉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太格印象公司)及该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艺名胡扬琳)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太格印象公司、桂莹莹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桂莹莹不得使用艺名“胡扬琳”进行演艺活动、删除其个人主页,太格印象公司官网、公司法定代表人新浪微博关于“胡扬琳”的宣传内容及“声明”,向胡杨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3.3
发布时间:2016.01.21 -
法院判了:胡扬林、胡扬琳不再“傻傻分不清”
1月20日,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起诉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太格印象公司)及该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艺名胡扬琳)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太格印象公司、桂莹莹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桂莹莹不得使用艺名“胡扬琳”进行演艺活动、删除其个人主页,太格印象公司官网、公司法定代表人新浪微博关于“胡扬琳”的宣传内容及“声明”,向胡杨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3.3
发布时间:2016.01.21 -
法院判了:胡扬林、胡扬琳不再“傻傻分不清”
1月20日,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起诉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太格印象公司)及该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艺名胡扬琳)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太格印象公司、桂莹莹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桂莹莹不得使用艺名“胡扬琳”进行演艺活动、删除其个人主页,太格印象公司官网、公司法定代表人新浪微博关于“胡扬琳”的宣传内容及“声明”,向胡杨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3.3
发布时间:2016.01.21 -
歌手胡杨林被诉违约 太格印象索赔100万违约金
歌手胡杨林因一曲《香水有毒》迅速走红,近日,因私自演出,东家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将胡杨林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100万并立即停止任何违约私演行为。本网获悉,该案将于2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太格印象传媒公司在起诉中称,2009年2月28日,胡杨林正式签约太格印象,双方约定“太格印象为胡杨林的独家经纪人公司,拥有 、洽谈乙方所有演艺事项的最终决策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
发布时间:201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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