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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视金环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张某(艺名“铁蛋儿”,本案被告,6岁男童)签订了《专业儿童演员经纪合同》,约定中视金环代理张某一切演出事宜。后张某与该片制作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演出《协议书》,并参加了电影《唐山大地震》的演出,在其中承担男主角童年一角戏份。故中视金环将华谊兄弟、中影、张某诉至法院。12月7日,海淀法院调解化解了四方矛盾。 2009年1月12日,原告北京中视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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