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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梁祝》VCD版”被判侵权
6月17日,扬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结刘南薇子女刘耕源、刘朝晖与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判定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向刘南薇子女刘耕源、刘朝晖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10000元的民事责任。 扬...
发布时间:2009.06.23 -
“梁祝”和“小百花”在法庭上续缘
的表演及获得报酬权。 刘家兄妹在诉状中主要提出了3条诉讼请求:一是要求判令小百花在浙江省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说明刘南薇先生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越剧剧本的最初改编者;二要求判令小百花立即停止表演越剧新版《梁山伯与祝英台》;三要求小百花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梁祝》越剧剧本的著作权人之争 对于刘家兄妹的诉称,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并不认可。小百花的代理律师、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燕倩说,小百花在接到法院
发布时间:20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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