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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擅自将唱片公司出品的歌曲制作成手机铃声提供下载服务,两网络服务提供商——北京联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被唱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人民币500万元。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联丰公司赔偿唱片公司8万元。 原告佛山市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称,其对郑源演唱的《一万个理由》《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等8首歌享有录音制作者权,两被告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在“掌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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