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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葬花”遭侵权 刘旦宅获赔1.1万元
昨天下午,我国著名国画家刘旦宅诉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生产的电话卡对其作品“黛玉葬花”侵权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电信南宁分公司赔偿刘旦宅1.1万元,并在一家指定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电话卡销售人员高林军赔偿刘旦宅1元。 刘旦宅的辩护人认为,电信南宁分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其发行的GXTNN-2003-6-(12-12)电话卡上使用了原告创作的画作“黛玉葬花”,被告高林军销售了前述电话卡
发布时间:2009.03.24 -
著名画家刘旦宅状告中国铁通侵权获赔2万元
中国铁通下属湖北省武汉分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委托制作并加以出售的电话卡上印制著名画家刘旦宅的作品。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旦宅起诉铁通公司侵权著作权纠纷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铁通公司侵犯了刘旦宅的著作权,判令铁通公司赔偿刘旦宅经济损失共2万元,并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1981年,原告刘旦宅创作“黛玉葬花”美术作品并被邮电部选择制作成T69套邮票,该套邮票被评为“1981年最佳
发布时间:20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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