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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文化公司因韩国知名组合“东方神起”北京演唱会宣传费事宜发生纠纷,一方诉至法院。近日,石景山法院受理了该案。 2008年5月20日,北京紫天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筹备《东方神起北京演唱会》与亚太华谊(北京)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有关宣传协议。后因北京紫天鸿公司违约,没有按时依照“赠与”方式支付宣传费,亚太华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赠与合同,支付宣传费200万。 亚太华谊公司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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