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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软件“模糊”许可证将威胁知识产权
最近,McAfee警告投资者要注意开源发放许可证的“模糊性”有可能成为企业的一种威胁。 在与美国安全和交换委员会(SEC)编制的一篇文档中,McAfee反复警告由开源技术对公司知识产权制度所造成的可能危险。由于几家大型公司面临着开源通用公共许可证(GPL:这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开源许可证)所保护的软件使用的诉讼问题,才发出了这个警告。McAfee 在其2007年12月底完成的10-K年度报告中指
发布时间:2008.01.11 -
开源项目中贡献者请求权研究
内容提要 开源项目的商业化已经趋于成熟,贡献者的经济利益日益重要。根据贡献形式、贡献程度、贡献使用条件的不同,开源项目的贡献者形成了较为复杂的请求权体系。开源项目贡献者的合同请求权与著作权请求权是最常见的核心请求权,涉及众多贡献者与著作权归属、开源软件作品性质与贡献者权利范围、违反许可证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违反闭源保密协议进行开源的责任认定、免费定价是否构成低价竞争等问题的讨论。开源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04 -
微软打击盗版四面楚歌 央视力挺开源软件
一般消费者接受。综合价格、反垄断等因素,国产红旗Linux操作系统完全可以满足网民日常办公的需求,性价比很高,呼吁使用国产Linux。这也是CCTV首次大篇幅介绍开源软件,预计全国有数千万人观看,意味深远。 微软卸磨杀驴? 在此之前,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作者涉嫌侵犯微软公司知识产权被拘留的讨论已经沸沸扬扬,很多网友愤愤不平称微软乃“卸磨杀驴”之举。 在某网站调查中,有81%的网友同情番茄花园
发布时间:2008.09.22 -
意大利公开采购优先选用开源软件合法化
意大利宪法法院的一项判决认可了皮埃蒙特大区制定的一项法规,即在公开采购中优先选用自由及开源软件是合法的。来自欧盟开源软件观察与存储库项目(Open Source Observatory and Repository,OSOR)的消息称,意大利政府不满意这项2009年3月通过的指令,认为它是反竞争的。 宪法法院的决定现在只能为自由软件的需求提供一个法律框架上的支持,但没有从技术上解决如何区别对待
发布时间:2010.03.31 -
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开源软件的潜在侵权风险分析
1.什么是开源软件? 开源软件的字面意思是:开放源代码的软件。源代码(也叫源程序)是指一系列人类可读的计算机语言指令。直观理解就是码农们所“码“出来的一行行代码就是源代码。与源代码相对应的概念是目标代码。源代码是人类程序员根据高级语言规则(例如:C语言)所写出来的便于人类理解和认知的代码,而将源代码通过编译器进行编译,生成的可供计算机识别和执行的二进制指令就是目标代码。 与开源软件相对应的是闭源
发布时间:2023.10.31 -
涉GPL开源协议争议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权。涉案软件系在OpenWRT系统软件基础上经二次开发形成的,而OpenWRT系统软件又受到开源协议GPLv2(以下简称GPLv2协议)的约束。故采用OpenWRT系统软件源代码进行编译、改编等行为需遵循GPLv2协议的约定。根据GPLv2协议约定,对于受GPLv2协议约束的软件,开发者应公开其源代码,并免费许可所有第三方使用该软件。故被诉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害著作权的行为。(二)亿邦公司没有实施侵害
发布时间:2023.11.16 -
涉“开源协议”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原标题:一分为二巧解涉“开源协议”难题 最高法知产法庭为软件领域创新保驾护航 科学技术发展飞速,前沿产业日新月异,新型知识产权纠纷大量涌现,司法裁判中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难度不断加大,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带来新的挑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最高法知产法庭)秉持突出重点、把握前沿的重点保护司法理念,深入跟踪研究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问题,着力探索健全新兴领域知识
发布时间:2024.08.28 -
软件著作权侵权“开源抗辩”解析
内容提要 开源是构筑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支撑,开源软件的有效治理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举措之一。在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开源软件“群智激发→群智汇聚→群智创新”的共创模式促发了“开源抗辩”这一新型侵权抗辩事由。广义的“开源抗辩”包括潜在侵权方基于涉案软件开源特性提出的抗辩,狭义的“开源抗辩”则是立足于开源许可证的不侵权抗辩。解析“开源抗辩”,应认识到开源软件具备构成合作作品的可能性,同时应
发布时间:2024.07.02 -
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 【基本案情】 网某科技(苏州)公司是涉案某网关产品系统软件的开发者,该软件是在某开源软件(受GPLv2协议约束)基础上改进形成的。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招聘网某科技(苏州)公司前员工并开发了被诉侵权软件。经鉴定,两款软件构成实质相似。网某科技(苏州)公司认为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等侵害了网某科技(苏州)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复制权、修改权、发行权
发布时间:2024.05.15 -
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两起侵害开源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两案判决明确了侵害开源软件著作权纠纷中,项目管理人可以单独就侵害开源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对于进一步完善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两案分别涉及原告济宁某科技公司的“罗盒(Virtual App)插件化框架虚拟引擎系统[简称:Virtual App]V1.0”(以下简称涉案权利软件),以及被告福建某科技公司、北京某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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