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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马哈公司(TSE1stSection:7951,总部所在地:静冈县浜松市;总裁:梅村充;以下简称:雅马哈)宣布,该公司在其于中国进行的侵犯著作权的诉讼中取得了有利的判决及调解。雅马哈于2006年11月就最初由雅马哈独创并储存在电子乐器中的伴奏音乐的侵权问题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的一家电子乐器制造商——得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总部所在地:深圳,广东)和另外三家公司提起诉讼。该法院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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