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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加群即可免费获取电子版资料!”这样的标语在互联网时代下的教培行业屡见不鲜。加入教育机构创建的“某某备考群”,群成员在群聊中传播侵权图书电子版本,然而,这样的“资料分享”真的合法吗?群主默示这种肆意的“分享交流”,是否要担责?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微信群内传播侵权图书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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