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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文学作品维权
作者:谭乃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近年来,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蔚然成风,从最早《失恋三十三天》的票房奇迹,到《后宫·甄嬛传》《琅琊榜》等现象级电视剧的热播。影视剧跌宕起伏的情节,让观众和剧中人物一同感受着悲喜欢聚。然而在影视剧之外,观众们可能并不知道,剧外原创者们遭遇的纠结与纷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锦绣未央》等影视剧纷纷陷入抄袭风波之中,知名编剧起诉导演拖欠稿酬、作品未署名
发布时间:2018.05.17 -
同一个笔名,谁才是真正的网络小说家?
的一般规律,且“李某”的身份信息可查。相反,无任何证据证明“郑某”创作了涉案小说,且“郑某”的真实身份无从考证。人民法院综合以上因素认定“李某”系涉案小说的作者。 二、网络小说运营者应当如何审查作品著作权 作为专门运营网络小说的平台,有义务在传播作品时审查作品著作权。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
发布时间: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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