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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培:国内企业应约束行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蒋志培 3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两会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蒋志培介绍了国内企业如何避免卷入知识产权纠纷。 蒋志培说,如何防止被国外企业起诉甚至败诉的问题,国内的企业首先要增加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重视,要对自己的这些发明创造、标识、包装装潢等申请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国外的企业
发布时间:2008.03.07 -
我国网络版权司法保护的回顾与展望
(作者:蒋志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 一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互联网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既给版权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给版权法律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我作为那一时期主管和长期从事审判的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资深法官,2008年退休后又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教学和服务工作多年,一直关注和实践网络版权法律适用,见证了我国网络环境下版权法律保护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从无到有
发布时间:2016.02.03 -
蒋志培博士认为: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最为引人注目的亮点为提高专利授权水平,加强专利保护力度
高级顾问、教授,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博士认为: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涉及的范围很广,但我认为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两点,一是提高了专利授权的门槛,调整、完善了对专利新颖性等的法定要求;二是修改后的专利法,进一步加大了对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和民事赔偿的民事责任。这都将对提高我国的专利授权和保护水平,对促进科技创新和创新国家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我国建立专利制度以来,对专利授权
发布时间:2008.12.31 -
专利权人参与标准制定或者经其同意将其专利纳入标准,他人实施该专利是否构成侵权?
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实施人支付一定的使用费,但支付的数额应明显低于正常的许可使用费;专利权人承诺放弃专利使用费的,依其承诺处理。最高法院要求有关案件按照上述原则做出处理。 蒋志培博士评论说:这是近年来最高法院对标准与专利的关系通过法律文书或者函件提出处理原则的两个事例之一。最高法院在一起有关清洁器吸棉关废棉截流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一案的裁判中,否定了企业标准备案当然构成
发布时间:2008.07.30 -
蒋志培博士:高新技术行业专利侵权判定及证据分析
自我介绍 蒋志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等任高级访问学者,国家法官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1968年参加工作,1979年起从事司法工作,1990年经遴选调任最高法院任法官,1996年组建知产庭任副庭长,2000年任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9月卸任退休从事法律教学
发布时间:2010.01.28 -
蒋志培博士:品牌是企业在市场中被识别的综合形象,品牌损害企业将遭灭顶之灾
2008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举行2008年中国电子企业法律顾问培训会,对本系统各公司法律顾问进行综合法律事务的培训。据了解,该公司近年来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完善机构,配备和培训人员,在公司发展中法律顾问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好评。 9月23日下午蒋志培博士在中国电子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上以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应对为题进行了讲座。 他认为企业根据所从事
发布时间:2008.09.24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济宁无压锅炉厂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舒学章发明专利无效纠纷案
,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22日作出的(2002)高民终字第33号行政判决书以及2003年12月17日和2003年12月18日分别针对舒学章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再审申请作出的(2003)高行监字第8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向本院申请再审。2007年8月9日,本院以(2004)行监字第95-1号行政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蒋志培担任审判长,审判员
发布时间:2009.08.27 -
蒋志培庭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公布实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博士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公布发表谈话。他认为,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人民法院应当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做出贡献,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党和国家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待。 蒋志培
发布时间:2008.06.11 -
蒋志培教授到欧盟商会讲座 谈外国案例援引……
2009年5月5日上午欧盟商会知识产权组召开会议,邀请蒋志培教授以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与展望为题讲座。讲座后蒋志培教授回答了出席会议代表踊跃提问。 蒋志培教授在讲座中对援引外国知识产权案例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Since China is a civil system country, unlike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发布时间:2009.05.08 -
蒋志培:国内企业应约束行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蒋志培 3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两会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蒋志培介绍了国内企业如何避免卷入知识产权纠纷。 蒋志培说,如何防止被国外企业起诉甚至败诉的问题,国内的企业首先要增加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重视,要对自己的这些发明创造、标识、包装装潢等申请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国外的企业
发布时间:200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