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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于与现有设计的单独对比,而是增加了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对比,与之相应的《专利审查指南》(2010)对不具有明显区别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不仅包含单独对比,还包含组合和转用。在2021年修改的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2023)中对该部分内容未作修改。 2008年修改的专利法之所以新增该条款,是因为当时伴随着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大幅提升,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标准偏低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果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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