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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简称之争应靠规则判明是非
近日,南昌大学正式发布的《南昌大学章程》中称,“学校名称为南昌大学,简称为南大。”对此,南京大学方面表示“严重关切”,并把问题反映到了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对于两所高校的争执,有人认为事关学校名誉,“兹事体大”;但也有人认为,区区一个简称,实在不值得“小题大做”。 前不久,围绕泸州医学院更名“川医”,这一事件同样让四川省内两所高校争执不已。实际上,在高校界,大学简称容易重名的现象一直存在。以
发布时间:2015.07.27 -
高校简称受不受法律保护
新闻背景 近日,南昌大学在其《南昌大学章程》中,将其校名简称为“南大”,与已被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南京大学的简称相同,从而引发南京大学的严重关切。作为2001年就已被南京大学申请注册的“南大”商标,南昌大学在使用这一高校简称中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呢? 高校简称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在我国,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高校如何简称及是否有简称进行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指的都是全称
发布时间:2015.07.22 -
高校简称受不受法律保护
新闻背景 近日,南昌大学在其《南昌大学章程》中,将其校名简称为“南大”,与已被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南京大学的简称相同,从而引发南京大学的严重关切。作为2001年就已被南京大学申请注册的“南大”商标,南昌大学在使用这一高校简称中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呢? 高校简称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在我国,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高校如何简称及是否有简称进行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指的都是全称
发布时间: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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