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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录像制作者权的适用空间与修法方案
内容提要 录像制作者权不仅在适用上存在录像制品与视听作品的区分难题,在立法层面也有存废之争。录像制品相关规范的历史沿革表明,录像制作者权旨在周延保护连续画面,但其设置反映了我国立法者对邻接权制度的误读。邻接权的目的是保障特定主体的投入获得回报,并且不以对象独创性为设权的逻辑起点。录像制品对视听作品起补充保护而非分割界定的作用,更不能因其存在反而抬高视听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侵蚀视听作品及其著作权的
发布时间:2023.10.11 -
主播擅唱《小跳蛙》,斗鱼一审被判侵权!
。 据了解,系列案件涉及主播“鱼子酱啦”的共有两案,麒麟童公司分别起诉斗鱼公司侵犯其作品表演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并分别获赔800元和1200元;涉及主播“咻咻满”的也有两案,麒麟童公司起诉理由一致,获赔金额同样分别为800元和1200元。 直播歌曲引发纠纷 据了解,歌曲《小跳蛙》由彭钧、李润共同创作,并收录于麒麟童公司制作发行的专辑《我们爱音乐》中。彭钧、李润于2009年7月与麒麟童公司签署了《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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