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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层级的若干思考
给予充分重视并开展深入研究。汽车行业SEP许可与手机通信行业差异较大,而且目前我国车企对SEP诉讼的认识深度与处理能力稍显薄弱,这将给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战略性知识产权风险。 一、许可层级是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类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 考察诺基亚与戴姆勒诉讼等汽车行业SEP许可纠纷可知,许可对象的层级问题是汽车行业SEP许可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换言之,许可对象是处于供应链中间层的
发布时间:2023.04.06 -
物联网背景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层级的选择
内容提要: SEP许可层级选择包括“对任一人许可”与“对任一人开放”两种。德国法院支持“对任一人开放”,认为权利人在保证SEP“开放”的前提下,并无义务对任何实施者均直接提供许可。该观点总体合理,但应对“开放”的程度加以要求。从FRAND声明和标准组织知识产权政策文本看,权利人不因FRAND声明而负有“对任一人许可”义务,除非标准组织明确要求或明显能读出该种要求。大多数标准组织用语模糊,无法直接
发布时间: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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