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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久远的商标维权 谢馥春“五桶为记”维权案 同光年间,正当谢馥春在扬州红红火火如日中天的时候,一批小香粉店相继开张,清末民初多达50余家。但它们总是不能与谢馥春相抗衡。于是一些店家便偷偷仿冒谢馥春的产品四处兜售。为防假冒,当时主持店里业务的谢箴斋便用五只竹筒为商标,放在柜台上,名曰“五桶为记”,象征五路财神临门,大吉大利。 由于当时还没有什么商标法,你用“五桶”我也用“五桶”,扬州城里一下子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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