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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技作品《俏花旦-集体空竹》诉《俏花旦》侵权胜诉
杂技作品《俏花旦》著作权纠纷案有了新进展。11月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杂技团)与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下称张硕杂技团)、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即张硕杂技团赔偿中国杂技团经济损失4万元,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赔偿中国杂技团经济损失1万元等。 缘起杂技节目相似 据悉
发布时间:2021.12.21 -
《俏花旦-集体空竹》称《俏花旦》构成侵权,《俏花旦》称对方节目并非原创
曾荣获第六届中国武汉光谷国际杂技艺术节“黄鹤金奖”、第二十六届法国“明日”国际杂技节最高奖“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奖”、2007年央视春节晚会“观众最喜爱的春晚节目(戏曲曲艺类)”一等奖,以及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作品奖等等,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杂技团)推出的杂技节目《俏花旦-集体空竹》,凭借其较强的艺术魅力和扎实的真功夫征服了国内外观众。但近日,该节目却引发了一起版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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