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NFT
-
NFT艺术品权益问题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摘要 NFT艺术正在崛起,此类艺术作品的交易成为艺术市场上的热门话题。非同质化代币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可行方案,也为艺术家作品版权的管理提供了新的方法。艺术市场上艺术作品的推广、交易、付款和交割都将由此变得更加高效与安全。 一、NFT基础概念阐释 (一)基本概念与特征属性 NFT是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s)的首字母缩写词,是区块链上的加密资产,具有独特的识别码和
发布时间:2022.10.26 -
NFT数字藏品平台合规治理路径研究
数字化的表示方式极大地简化了资产的交易和管理过程,提高了效率和透明度。在元宇宙语境里,非同质化代币(NFT)是网络内具有独特性的数字化权益证明。它能够被记录在区块链系统之中,且被赋予不可更改的时间戳记,因此可以明确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归属。由于其非同质化的特性,使得不能与另一种相同类型的非功能性交易进行同等交换或交易。NFT可以映射虚拟物品,使其具有数字所有权和可验证性,进而让数字资源具备可拥有性、可
发布时间:2024.09.23 -
NFT来袭,我们准备好了吗?
之道。本期,让我们从被誉为“元宇宙”世界关键基础的非同质化通证(NFT)开始。 今年以来,NFT呈现爆火态势,从小众话题发展到吸引了全球不同圈层的大量关注。以NFT为基础的一系列“天价”交易标的物都是数字内容,整个过程没有产生实体的转移、交割。反传统的交易方式产生了反常态的交易价格,而其中的关键元素就是:产权。 NFT是“非同质化通证”(Non-Fungible Token)的简称(鉴于
发布时间:2021.12.16 -
透视中国NFT数字作品侵权第一案
目次 一、导语和基本概念 二、对判决内容的评析 三、对相涉议题的探讨 四、结语 导语和基本概念 2022年4月20日,就原告某文化创意公司诉被告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判定被告删除涉案交易平台上发布的NFT数字作品,并赔付原告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该法院也就涉案平台的属性及责任认定阐明了看法。由于本案所涉的NFT元素近年来备受全球关注,因此相关判决甫出,即引发了
发布时间:2022.06.22 -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虚拟商品和NFTs分类方法
商品”缺乏清晰和精确性,必须具体说明与虚拟商品有关的内容,比如“可下载虚拟商品”,即“数字艺术”。 尼斯分类法第12版包括“由NFT认证的可下载数字文件”。在此情况下,NFTs被定义为在区块链中注册的唯一数字证书,并被用作记录数字艺术品或收藏品等物品的所有权的一种手段。 EUIPO认为由于该术语并不意味着数字物品本身,而是指一种认证手段,不能用于分类。例如,“由NFT认证的、可下载的数字艺术
发布时间:2022.08.26 -
NFT商标侵权的法律思考
一、案情简介 爱马仕(Hermès)是奢侈品Birkin手提包的生产企业,拥有Hermès和Birkin标志的商标权。Rothschild是一位数字艺术家,于2020年12月创作了一组人造皮草的Birkin手提包数字图像,将其命名为“MetaBirkins”,并通过NFT的形式在四个平台上出售,整个销售额大约为100万美元。 2022年1月,Hermès向纽约南区法院提起诉讼,称
发布时间:2023.09.26 -
销售NFT作品的商标侵权问题
一、引言 当前,元宇宙数字资产交易以NFT作品为常见对象。NFT(Non-fungible Token,称为非同质化代币或非同质化通证)技术本质为区块链上一组元数据,映射特定内容,如数字音乐、照片等。经营者销售NFT作品以谋求在虚拟世界实现品牌价值,也产生为搭便车而未经授权使用商标的侵权问题。Hermès International v.Rothschild案[1]即是一例。对作品上使用商标
发布时间:2023.09.28 -
无聊猿NFT作品商标侵权案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路透社获悉,加州一名联邦法官在上周四公布的一份命令中表示,无聊猿游艇俱乐部NFT制造商Yuga Labs有权从一名概念艺术家及其商业伙伴那里获得超过150万美元的赔偿,因为他们抄袭了无聊猿(Bored Ape)的NFT艺术作品。 据了解,Yuga Labs是一家2021年才成立的NFT和加密货币营销和开发公司。旗下第一个产品为无聊猿游艇俱乐部(Bored Ape Yacht
发布时间:2023.10.30 -
论数字藏品持有人展览行为的立法评价
条款,同时以“销售目的”限制线上展示行为过度豁免,从而实现限制权利的逻辑归位,完成因应数字交易特点的修正。 关 键 词 数字藏品 展览权 限制条款 依托区块链技术,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以下简称NFT)应用场景向艺术品、体育、游戏等领域不断扩张。截至2022年2月28日,国内数字藏品平台已达200多家,市场规模突破2亿元。鉴于目前对数字藏品的法律性质尚未达成一致,其
发布时间:2024.03.22 -
将范曾先生名画制成NFT售卖何以侵权?
案情简介 范曾是我国知名画家、艺术家,《贾岛诗意》是他于1979年创作的人物水墨画,后此画作被拍卖。然而范曾发现,未经其允许,这幅画出现在了一篇标题为《爆!国画大师范曾画作〈贾岛诗意〉来了!!!》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上,《贾岛诗意》还被某公司制成NFT数字藏品,在其开发、运营的App上发行出售,发行数量为10,000份,销售单价为39.9元,一经推出便被抢购一空。 范曾认为,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
发布时间: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