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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 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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