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主播平台
-
侵犯主播平台中奖数据商业秘密被判赔300万元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网络主播平台中奖数据商业秘密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判决其赔偿原告损失300万元。 本案通过商业秘密路径保护网络平台数据类经营信息,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切实打击恶意侵害知产产权行为的同时,推动新时代新领域商业秘密的保护。 案情速递 原告杭州某网络公司从事网络主播运营活动,旗下有两款直播平台。被告汪某曾任原告公司旗下某平台运营总监一职,并与原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
关于游戏直播主的竞业限制与第三方直播平台不正当竞争问题分析
播主与第三方直播平台所签合同是否有效。 一、主播所签合同的类型及相关内容梳理 梳理既有判决书发现,竞技游戏主播所签订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委托协议。杭州萧山蓝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与鲁*棒、彭某、刘洋、刘*、连*威、张*伟等分别签订的《游戏解说特别委托协议》中,大致都作了如下约定: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到原告指定的第三方(丙方)游戏在线直播平台进行游戏解说。……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发布时间:2018.07.18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