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销售超出委托生产合同 约定规模种子行为的侵权认定 ——(2019)最高法知民终953号 【裁判要旨】 植物新品种权人委托他人生产该品种种子并明确限定了生产规模,受托方未经许可擅自销售超出合同约定规模的种子的,构成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侵害。 【基本案情】 上诉人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种业公司)与被上诉人盱眙金桥种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种子公司)、孙焕学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