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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三年不使用可撤销的三年起算期怎么算?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请问有一个商标已经进行了续展,显示专用权期限为2010年8月7日到2030年8月6日,现在想对它提起撤三,那三年不使用的起算期应该从哪一天起算? 北京商标律师回复: 您好! 商标撤三中的三年不使用,是指从商标局收到商标撤三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1.08.12 -
我用故我在——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条款适用现状评析(二)
行为。⑭ 2、不属于在核定商品上使用的 实际使用商品与核定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相互也没有隶属关系的,应判定为非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如,第1471196号“安琪尔及图”商标撤销复审案件,复审商标在电动自行车上的使用不能视为在核定使用的“电动车辆”上的使用,评审决定和判决认为二者不属于同一类似群组,且在生产方式、功能用途、消费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也差异明显⑮。此种情形在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权利人提交
发布时间:2017.02.27 -
我用故我在——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条款适用现状评析(三)
再审申请裁定中明确,只要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的使用了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没有违反商标法律规定,则可认定使用;商标使用相关的经营活动中是否违反进口、销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非撤销三年不使用条款所要规范和调整的内容①。目前在此问题上,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认识应该是统一的。 还有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合法”使用,在第808241号“现代”商标撤销复审案件中,案外人韦某销售“现代”牌润滑油(因
发布时间:2017.02.27 -
我用故我在——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条款适用现状评析(一)
上作了修改,删除了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的内容(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实际上即已对商标法的规定作了修正)。2005年,商标局和商评委在联合发布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对“是否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情形的判定”作了解说。 近年来,与立法和执法/司法实务中商标使用在案件事实考量中权重不断加大的趋势相协调,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制度也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在商标审理标准中,确立了以“公开真实合法”为核心
发布时间:2017.02.27 -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指南
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直接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第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 第一,应提交的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20.11.10 -
电商企业如何进行“撤三”答辩
互联网技术和智能设备的飞速融合发展,既给公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也为商业领域带来了巨大商机。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电子商务的行列,一些优秀的电商平台已经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如淘宝、京东、亚马逊、唯品会、一号店等等。商业领域的繁荣促进了商标事业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领域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下称“撤三”)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 由于电商区别于传统商业模式,很少有甚至没有纸质的交易文书等证据材料
发布时间:2018.04.12 -
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中“象征性使用”的判定
作者 董欣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而这一功能只有通过商标的实际使用方能实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由此,商标权人在通过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同时,还负有对其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义务。这样一来,如何把握“商标使用”的构成标准便成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8.05.10 -
商标局、商评委作出截然不同的决定,“星空”商标是否应被撤销
提出转让申请,2015年8月14日,经商标局核准,诉争商标由原所有人卫视制作有限公司转让至现所有人星空华文公司。 该案第三人蒋某,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申请撤销诉争商标在“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部分核准使用服务上的注册。商标局经审查认为,星空华文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蒋某申请撤销理由不成立。2015年10月27日,商标局作出决定
发布时间:2018.06.21
共计1页,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