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咖啡通用名称
-
北高二审撤销“摩卡”商标:摩卡已成为咖啡通用名称
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简称慧能泰丰公司)依据2013年8月30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诉争商标已成为核定商品上的通用名称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经审理后于2017年1月6日作出商标撤通字[2017]第Y000001号决定,认定慧能泰丰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注册之后演变成为“咖啡”等商品的通用名称,故决定诉争商标不予撤销。 慧能泰丰
发布时间:2021.05.27 -
是通用名称还是商标——“咖啡伴侣”引发百万索赔案
在很多人看来,“咖啡伴侣”是一种能让咖啡变浓变白的奶类物质,但很少有人知道其是瑞士雀巢产品有限公司(下称雀巢公司)旗下的注册商标。围绕词组“咖啡伴侣”是通用名称还是商标,雀巢公司和昆明后谷咖啡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后谷公司)开展了一场商标博弈战。2月28日,雀巢公司起诉后谷公司商标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业内人士分析,对于某个标识是商标还是通用名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发布时间:2018.03.29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