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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的应用场景、法律问题与治理建议
摘 要:随着算法技术的广泛运用,算法技术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实践中,在个人信息保护、算法歧视规制、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算法治理遇到了诸多困难和挑战。平台在平衡各方面利益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技术特点。算法治理应深入分析技术手段的可行性与局限性,以此合理界定平台责任的边界。对算法问题应当有所区分,避免算法责任的泛化,使算法应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不断提高。同时,企业披露算法应避免“一刀切
发布时间:2023.07.28 -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
摘要 数字技术已深度嵌入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算法在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社会治理的新问题。在著作权法领域,因算法推荐技术的使用而引发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成为了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厘定,应当立足算法推荐技术本身的特点,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综合现有产业发展状况、技术发展情况及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行综合考量。应当坚持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位
发布时间:2024.07.30 -
算法规制体系的中国建构与理论反思
摘要:随着一系列算法新规的出台,中国算法规制体系日渐成型,但其实践脉络尚未梳理,理论症结尚未探明。立基于《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和既有监管经验,中国形成了包括“国家网信办”(规制主体)、“算法服务”(规制对象)和“巡警机制、火警机制、片警机制”(规制工具)在内的外部规制结构,以及以“算法安全”“算法公平”“算法向善”为依归的内在规制价值
发布时间:2022.02.14 -
算法主题专利适格性问题
在各国专利实践中,算法主题的专利适格性总是备受关注。这背后原因之一在于,算法相关的发明往往与新的技术领域密切相关,一旦获得专利权的独占授权,将很有可能产生不可估量的商业利益。因此,即使有很多算法主题的申请被驳回的前车之鉴,仍有大量涉及新技术领域的算法主题的申请被提出,有些甚至在被驳回之后不惜花费重金继续上诉以期法院的判决能有所突破。近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一项判决维持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
发布时间:2021.05.07 -
人工智能和算法合规应用指引
导读 本文系著名知识产权法学者郑友德教授对FTC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关于人工智能和算法合规领域的前沿成果所作的编译,旨在开张国际视野,撷取域外精华,以启我国相关领域从业者、理论界人士。 人工智能技术和算法的进步,有望彻底改变人类在医学、金融、商业运营、刑事司法、媒体等方面的方法,借此对上述领域自动进行预测、建议或决策,从而彰显出提高社会福利和生产力的巨大潜力,但风险也随之相伴。加之现有
发布时间:2022.04.18 -
首例算法推荐生效判决!爱奇艺诉某知名平台短视频侵权获赔百万
前言 一段时间以来,短视频平台就影视作品的剪辑、传播合法性问题引起广泛社会关注。未经授权剪辑、传播影视作品的行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无争议,争议主要集中于推送用户发布侵权视频的短视频平台,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可以利用“避风港”原则免责。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短视频平台已不再是传统的信息网络空间存储服务提供者,使用者通常都会发现平台APP比自己更“懂自己”,原因在于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服务
发布时间:2022.09.05 -
算法在汽车知识产权中的保护策略
随着软件定义汽车的概念提出,以及汽车领域算法类方案的不断涌现,切实保护到算法类方案的整体构思,避免竞争对手侵权变得刻不容缓。 对于算法类方案,企业一般采用保密协议的方式来保护,保护手段单一,力度不够,无法有力地打击竞争对手。有鉴于此,小编特别为大家带来“算法在汽车知识产权中的保护策略”专题,提供发明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和版权这三种联合保护策略,以全面保护算法类方案。 1. 算法在汽车软件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2.10.31 -
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责任归结困境与解决路径
内容提要 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领域中的应用对于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具有显著效果。然而,新技术与传统审判领域的碰撞融合不可避免地冲击着原有的审判责任与产品责任体系。在责任的衔接、认定和承担方面存在着责任衔接链条中断、主观心理判断困难、因果关系证明困难以及责任推诿加剧的困境。责任归结困境的形成源于算法权力对审判权的冲击、主体自身存在卸责倾向、算法的固有缺陷等因素。破解当前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中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10.09 -
希尔顿等酒店涉嫌利用AI算法操纵价格在美遭反垄断集体诉讼
竞争的可能。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使用算法定价,并通过此类软件交换敏感商业信息引起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注。正如起诉书中引用的一位前联邦贸易委员会委员的话:“正如反垄断法不允许竞争对手为了稳定或控制行业价格,而直接交换竞争敏感信息一样,它们也禁止使用中介机构来促进机密商业信息的交换。”
发布时间:2024.05.09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令 第9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11月1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第2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肖亚庆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发布时间:202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