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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小笼商标案一审有果
南翔小笼,是上海的标志性小吃,深受大众喜爱。然而为很多食客所不知的是,沪上其实有两家“中华老字号”同时持有“南翔”商标:一家主营餐饮服务,一家主营速冻商品。不过,当主营速冻食品的一方也开始以“南翔”名义授权他人开设餐饮店之后,二者长期共存、彼此泾渭分明的平衡就此打破。 为此,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老城隍庙公司)、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下称南翔馒头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21.04.23 -
“天下一笼”“小笼鼻祖”虽不符广告法规定,但不构成虚假宣传
【判决要点】 1.关于南翔馒头店内名为“南翔小当家文化亲子活动”宣传册中有 “作为小笼鼻祖的百年南翔馒头店”字样所涉及的宣传,考虑到南翔馒头店的创办人吴某与南翔小笼的创制者日华轩的黄明贤的历史联系,虽“鼻祖”一词可能涉及绝对化的用语从而不符合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但被诉的相关宣传尚未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虚假宣传行为。 2.涉案相关南翔馒头店内张贴的宣传图文、宣传册等处所载“天下一笼
发布时间: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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