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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修改的我国《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此即《专利法》本次修改新增设的“产权激励”条款。增设该条款,据说是为了促进专利尤其是高校专利的转化运用。 但是,在相关管理部门对于专利转化率低的真正原因不甚明确的情况下,增设“产权激励”条款能否取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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