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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最高法知行终9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雅宝公司。住XXXX。 代表人:凯伦·G·纳尔沃尔德,该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执行官和公司秘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柯珂,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齐宏,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住XXXX。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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