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鹦鹉商标
-
涉历史因素共存“鹦鹉”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津02民初707号 二审案号:(2018)津民终457号 裁判要旨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应以法律和法理作为裁判的依据,但同时,也需要考量相关案件事实形成的特定历史原因和发展的过程及争议的现状,从案件实际出发,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正确划定商标权的权利边界,以实现裁判结果的公平。 案情介绍原告:天津鹦鹉乐器有限公司(简称鹦鹉公司) 被告: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同鑫进出口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26 -
“鹦鹉PARROT”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再审判决书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2018)津民终4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经审查,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4841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北方同鑫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管冰、何传标,被申请人鹦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正志、商家泉到庭参加诉讼,一审被告森德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
发布时间:2020.12.04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