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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花海公司与怀柔国资公司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明,被上诉人怀柔国资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新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大漠花海公司上诉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大漠花海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怀柔国资公司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怀柔首部百老汇原创音乐剧<何处寻爱>版权转让合同》(简称涉案合同)所做的承诺和保证,大漠花海公司有权依据涉案合同第十一条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怀柔国资公司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并支付违约金,该条款中的承诺和保证指
发布时间:2020.12.04 -
北京大漠花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明,被上诉人怀柔国资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新明、李娟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大漠花海公司上诉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大漠花海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怀柔国资公司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怀柔首部百老汇原创音乐剧<何处寻爱>版权转让合同》(简称涉案合同)所做的承诺和保证,大漠花海公司有权依据涉案合同第十一条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怀柔国资公司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并支付违约金,该条款中的承诺
发布时间:2020.12.04 -
北京市怀柔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大漠花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2400万元)
提要:《何处寻爱》是由北京市怀柔区与百老汇亚洲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老汇)于2009年合作创编的一部新音乐剧。该音乐剧共投入资金5200万元人民币,以电影为主题,将世界电影元素和中国电影元素有机融合,兼具艺术性和欣赏性,可谓中西合璧。项目资金由北京市怀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改名为北京市怀柔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独自承担。根据约定,在北京地域内,音乐剧全部版权由国资
发布时间:2020.12.04 -
大漠花海公司与怀柔国资公司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原、被告于2010年5月24日签订的《怀柔首部百老汇原创音乐剧<何处寻爱>版权转让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返还版权转让费20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00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0年5月24日,原告(乙方,原名:北京凯创大漠之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甲方)签订了《怀柔首部百老汇原创音乐剧<何处寻爱>版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涉案合同),约定被告将相关版权及
发布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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