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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同行的企业名称中均包含“如期而遇”四字,双方在市场上不期而遇后,一方主张对方突出使用字号侵犯了其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另一方认为系对自身字号的合理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双方由此展开一场激烈的纷争。 近日,这场纠纷有了新的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公开的判决显示,北京如期而遇餐饮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如期而遇公司)在店内装潢、菜单等处突出使用“如期而遇”字样,被认定侵犯了深圳市如期而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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