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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意见 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是重要的行政查处手段,但实践中基层商标执法部门对此往往格外慎重。对于查获的侵权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侵权当事人继续销售、转移或者销毁侵权商品,但如要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须有证据表明查扣的物品的确是侵权物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曾在2005年《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标识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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