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百果园
-
同一产业链前后端的商品与服务一般不构成类似——福建高院判决东方祥麟公司诉深圳百果园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 东方祥麟菜果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祥麟公司)拥有第1466895号“百果园”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鲜水果、新鲜蔬菜、甘蔗”等)。东方祥麟公司基于此商标对深圳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果园公司)、丰泽区泽德水果店(以下简称泽德水果店)提起标的额高达9103万元的侵权诉讼,主张深圳百果园公司在鲜水果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百果园”相似的百果园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深圳
发布时间:2020.11.04 -
“百果园”商标之争落下帷幕
相信很多人对“百果园”水果连锁专卖店并不陌生,殊不知,海南也有一个“百果园”品牌。日前,两者之间的一场索赔额高达9000多万元的商标官司落下帷幕。 因认为深圳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百果园公司)在其水果包装盒、包装袋、连锁门店等位置使用“百果园”标识或字样的行为涉嫌侵犯了自己持有的第1466895号“百果园文字及拼音”(下称原告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东方祥麟菜果基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
发布时间:2020.07.24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