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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享有“凤凰牌”商标专用权的金山公司和上海凤凰公司,于2008年底在江西南昌市发现了标有“香港凤凰车业”字样的自行车。经查,这些车辆为天津市某自行车厂所生产。在向天津工商部门投诉后,金山公司和凤凰公司认为,生产“香港凤凰车业”品牌的自行车厂,涉嫌侵权,遂将自行车厂注册人秦天宇和实际经营者许水源诉至法院。 原告 “凤凰”二字你就不能用 “凤凰牌”于1991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金山公司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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