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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是“老诚一”文字商标及“羊骨”图形商标的权利人。因北京的张先生在其餐厅招牌上使用“羊骨”图形及与“老诚一”商标近似的“老城一锅”字样,二者分别将张先生告上法院索赔。近日,北京丰台法院判决认定张先生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其停止侵权及赔偿老诚一公司及其股东损失共计2万余元。 2007年5月28日,老诚一公司受让取得“老诚一”文字商标,用于经营羊蝎子火锅。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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