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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是包括物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基本权属状态,《物权法》[1]设置第八章“共有”专门章节规定共有法律关系,明确物权共有人权利行使及利益分配规则;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关于知识产权共有人权利行使及利益分配规则或尚未完备、或尚有缺憾,散见于司法解释中的相关条款,实际适用中亦存在诸多争议。 所谓知识产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通过共同创造(作)活动、法定继承或协议约定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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