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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D许可:面向物联网的高效许可
必要专利权人承诺在FRAND条款和条件下授予许可,这为利益相关方(专利权人和实施人)提供了必要的灵活性,以便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条款和条件,确保实施人有机会使用先进的标准化技术,也保证创新者的大规模和高风险研发投资可获得公平回报。基于FRAND条款和条件,整个价值链上的公司及消费者都可以合理的价格享用大量技术成果。 对于数十亿台设备相互连接的物联网而言,高效的FRAND许可
发布时间:2020.03.26 -
FRAND临时许可证的兴起
标准必要专利(SEPs)是全球技术市场的核心,尤其在4G/5G通信领域。尽管SEPs确保了技术互操作性,但也引发了重大许可挑战。众所周知,为遏制潜在滥用行为,SEP持有者必须承诺以FRAND条款(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其专利。然而,如何界定“公平”与“合理”仍存在争议。 这种不确定性助长了国际“择地行诉”现象:SEP持有者倾向于选择更易获得禁令救济的司法管辖区(如德国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而
发布时间:2025.04.22 -
英国法院未支持IDC 3.37亿美元全球许可费主张
InterDigital持不同观点,其拒绝了专利权人的建议,即除了对可比协议进行分析之外,还应使用自上而下的理论进行交叉检查。 此外,该裁决指出,Interdigital并没有作为一个有意愿的许可方(willing licensor),并一直寻求超FRAND费率。而且,尽管联想在谈判过程中进展缓慢,Mellor法官驳回了原告对其行为的大部分诉请,并认为被告不接受Interdigital的报价是正确的。他发现
发布时间:2023.03.17 -
物联网背景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层级的选择
内容提要: SEP许可层级选择包括“对任一人许可”与“对任一人开放”两种。德国法院支持“对任一人开放”,认为权利人在保证SEP“开放”的前提下,并无义务对任何实施者均直接提供许可。该观点总体合理,但应对“开放”的程度加以要求。从FRAND声明和标准组织知识产权政策文本看,权利人不因FRAND声明而负有“对任一人许可”义务,除非标准组织明确要求或明显能读出该种要求。大多数标准组织用语模糊,无法直接
发布时间: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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