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雀巢
-
中国酱油瓶侵犯雀巢商标权?
日前,雀巢公司以侵犯立体商标为由向广东部分酱油生产企业“开战”,欲阻止其使用棕色方形酱油瓶包装。 雀巢公司于去年10月向广东省开平市的2家酱油生产企业发去了警告函,称雀巢公司在食用调味品上享有注册号为G640537号的注册立体商标专用权,相关企业酱油产品的外包装与该款商标近似,涉嫌侵权。此外,雀巢公司还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了另外3家使用类似包装瓶的酱油生产企业。 据了解,雀巢公司此番维权的酱油瓶
发布时间:2009.02.17 -
雀巢公司Vs亿滋公司 奇巧巧克力商标之争持续走热:欧盟知识产权局需要重新审查其商标
欧盟普通法院(下文简称普通法院)在最新一轮的亿滋国际公司(Mondelez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亿滋公司)的诉讼程序中指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需要重新审查雀巢公司奇巧巧克力四条形状立体商标的注册问题。 2002年,雀巢公司向EUIPO提起奇巧巧克力四条形状立体商标注册申请。4年后,EUIPO同意授予该雀巢公司该商标,并规定此商标使用的范围为糖果、烘焙食品、饼干、蛋糕以及
发布时间:2016.12.20 -
雀巢在瑞士起诉中国酱油企业
雀巢“立体商标” 新民网记者昨从知情人士获悉,大名鼎鼎的雀巢公司正式与中国酱油企业——几家广东省开平市食品生产厂家“开战”了:日前,雀巢公司正式在瑞士起诉味事达等中国企业,称雀巢在食用调味品上享有注册号为G640537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味事达等企业在酱油等产品上使用与该商标近似的棕色方形瓶包装,侵犯了其商标权。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味事达等当事企业,相关负责人笑称:“现在已进入司法程序,我们当事
发布时间:2009.03.06 -
咖啡行业联盟向雀巢讨咖啡伴侣
12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继后谷咖啡和云南咖啡行业协会之后,福建、海南和北京等地多家咖啡行业协会和公司在昆明举行的“中国咖啡行业昆明论坛”上,纷纷加入到讨要“咖啡伴侣”使用权的行列之中。“咖啡伴侣”商标的归属问题再度升级。 不过,雀巢公司方面仍然坚持自己1个月前的立场:“咖啡伴侣”早就已经注册,公司将不遗余力保护合法的知识产权。 “伴侣”商标讨要声渐高 此次海南、福建、北京等地
发布时间:2009.12.18 -
欧洲法院拒绝保护KitKat商标
雀巢公司试图说服欧洲法院法官,将其旗下KitKat巧克力四块一联的形状注册为商标,但未获成功。 欧洲法院判决KitKat巧克力的形状并不具有足够的显著性,以使消费者将其与巧克力涂层的威化饼联系起来。雀巢并未试图将两块一联的KitKat巧克力注册为商标。 雀巢辩称,即使没有红白色包装或者巧克力上的KitKat字样,KitKat巧克力棒的形状本身也具有显著性。 吉百利力求阻止雀巢获得注册商标,它们
发布时间:2015.09.24 -
雀巢在奇巧商标案中败诉凸显欧盟与英国法律体系的分歧
雀巢(Nestlé)欲将其4联块奇巧(KitKat)巧克力棒的3D外形注册为商标,但被英国知识产权局驳回,雀巢提起诉讼,结果在5月17日败诉,这可能标志着欧盟和英国法律开始产生分歧。 英国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判定雀巢的3D形状不能在英国被注册为商标。 Marks & Clerk律所的合伙人迈克.肖(Mike Shaw)表示,该判决表明欧盟和英国商标法之间存在分歧。 他说:“英国法院和欧盟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25 -
雀巢状告英特儿多美滋奶粉商标侵权获赔20万元
3月12日下午,两大知名奶粉厂商雀巢公司和多美滋奶粉生产商英特儿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槌。依法判决英特儿公司停止在其生产的多美滋婴儿奶粉上使用侵犯雀巢公司“盾形”商标权的标识,并赔偿雀巢公司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判决华堂商场西直门店停止销售上述侵权奶粉。 2001年12月11日,雀巢公司就“盾形”商标申请国际注册,并基于此向中国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并获
发布时间:2008.03.14 -
雀巢因奇巧巧克力纠纷案诉至南非最高法院
一场有关奇巧(Kit Kat)巧克力棒外形的商标纠纷已被诉至南非最高法院——南非宪法法院。 法院同意审理雀巢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食品公司Iffco之间的纠纷,最高法院的裁决将是这场历时两年的纠纷的最终判决。 跨国公司雀巢起诉国际食品公司Iffco的缇芙休闲巧克力产品侵犯了雀巢奇巧巧克力棒的外形商标。 Iffco的巧克力棒是紫色的包装,两块一联和四块一联,外形与奇巧相似。 雀巢称由于奇巧的显著性
发布时间:2015.01.27 -
雀巢在奇巧商标案中败诉
雀巢欲为其奇巧(Kit Kat)四联块巧克力棒的3D外形申请商标,但被否决。雀巢提起上诉,英国高等法院驳回了雀巢的上诉。 在1月20日下达的判决中,阿诺德(Arnold)法官说所议商标不具备显著性特征,而且欧洲法院(CJEU)没有充分回答他提出的问题。 在CJEU回答了阿诺德提出的三个有关争议商标申请能否继续的问题后,阿诺德做出了上述判决。 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在2013年驳回了雀巢为其
发布时间:2016.01.25 -
雀巢在Kit Kat条形商标上诉案中败诉
Kit Kat二联块或四联块巧克力是否受商标保护?是否可以阻止他人销售类似形状的商品? 答案是否定的。 11月24日,新加坡上诉法院在发布的书面判决中确认了之前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后者驳回了雀巢诉Petra食品公司的商标侵权诉讼。 Kit Kat巧克力脆饼由瑞士食品和饮料巨头雀巢公司制造。 雀巢在新加坡注册了Kit Kat二联块或四联块商标。它起诉Petra公司侵犯其商标权,Petra 公司生产
发布时间: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