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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亿元仿冒“乐高”案终审定音
开制模具,设立玩具生产厂,专门复制乐高公司创作的 “Great Wall of China”等47个系列663款拼装积木玩具产品,并冠以“乐拼”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销售。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乐拼”品牌玩具、图册与乐高公司的玩具、图册均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经司法会计鉴定,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李海鹏等人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数量4,249,255盒,涉及
发布时间:2021.02.09 -
“乐拼 ”恶意模仿“乐高”,被判赔3000万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乐高”诉“乐拼”系列标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乐拼”生产厂商广东美致智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致智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汕头市智乐拼玩具有限公司等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且程度恶劣,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乐高博士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30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起,美致公
发布时间:2021.04.02 -
乐高集团在中国赢得针对乐拼 (LEPIN) 的知识产权诉讼案
2018年11月5日:乐高集团今日已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四家生产和销售“乐拼(LEPIN)”积木的公司作出的胜诉判决书,法院认定这四家公司侵犯了乐高集团的多项著作权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乐高集团在过去两年中在中国赢得的又一个针对仿冒品的重要知识产权诉讼。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汕头市美致模型有限公司等四被告抄袭乐高集团18款积木、多件乐高®小人仔的立体造型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被追究
发布时间:2018.11.06 -
“乐拼”侵权“乐高”案有新进展,上海检察机关今日提起公诉
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乐拼”侵犯丹麦乐高公司著作权案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亿多元。 “Great Wall of China”拼装玩具等47个系列663款产品系乐高公司创作的美术作品,乐高公司根据该作品制作、生产了系列拼装玩具,并在市场上销售。2015年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某雇佣杜某某等8人,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拆分乐高公司拼装玩具并电脑建模、复制
发布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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