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经贸协议
-
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当地时间1月15日13时许,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正式签署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标志着中美双方朝着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让一直是中美经贸谈判关注的重点。此次协议的知识产权章节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以及药品、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内容,并在专门章节对技术转让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
发布时间:2020.01.17 -
《中美贸易协议》地理标志相关条款的解读
知识产权是中美贸易争端一个较为突出的焦点,颇为有趣的是,在中美达成的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第一章知识产权部分,地理标志部分用独立的第六节罗列,其与第二节的商业秘密和保密商务信息、第四节的专利等内容并列,足以看出美国对待地理标志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前者。中美将地理标志纳入经贸协议并将其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其背后的意图何在,以及这些协议内容对中国在地理标志立法及司法保护方面会产生哪些影响,笔者尝试对地理标志
发布时间:2020.04.01 -
浅谈中美经贸协议对中国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影响
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中美经贸协议》)。《中美经贸协议》作为中美第一阶段经贸谈判的成果,协议第一章即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章节,足见中美两国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共识。而知识产权章节第一节一般义务之后,第二节中使用7个条款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进行规定和明确,则进一步表明了双方,尤其是美方对商业秘密
发布时间:2020.01.20 -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对知识产权提出更高保护要求
作者 | 马乐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美国华盛顿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在持续近两年的贸易摩擦背景下首度达成经贸协议。这是自2018年3月美国总统特朗普作出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关税引发两国贸易摩擦以来达成的正式书面协议。综观协议,知识产权条款无疑最引人注目。这不仅因为知识产权条款破天荒地被置于协议文本的第一部分,更因为其提出了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首先,协议对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要求
发布时间:2020.02.19
共计1页,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