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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数起涉及大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知识产权律师,笔者认为,把握此类纠纷,关键在于判断数据权益的归属。 //大数据不正当竞争之相关法规与既有案例//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然此规定属于留白,但其传递的信号显然是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都可以作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由于竞争类案件与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定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思路不同,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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