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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把5家搜索推广客户告上法庭 称利用推广实施诈骗
3月14日,百度披露称,已对多家此前被网民投诉举报的搜索推广客户提起诉讼。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该行为是百度首次对搜索推广平台上的广告主采取法律措施。 百度方面称,近日以“利用推广实施诈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和侵权”为由,已对多家此前被网民投诉举报的搜索推广客户提起诉讼。百度方面还表示,由于提供了足够的线索和证据,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并展开调查。 据百度法务部披露:“此次
发布时间:2017.03.15 -
使用他人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原告上海默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默邦公司)与被告廊坊莫特森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莫特森公司)、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莫特森公司赔偿默邦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百度公司对其中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 默邦公司诉称,莫特森公司使用默邦公司企业名称全称及其字号“默邦”作为关键词在百度网中进行商业推广,在百度网中使用默邦
发布时间:2019.07.15 -
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的行为性质分析
芜湖协和医院的上述行为当然属于商业行为。且芜湖协和医院将‘商环’商标作为竞价排名关键词并链接到互联网上己方的推广网页,随着这种关联信息在网络上的固定、重复、长期使用,实际上起到了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芜湖协和医院的上述使用行为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的使用’。” 另外,在“徐常洪”案【9】中,法院认为:“在百度搜索引擎设置一定的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属于将相关标识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12.03 -
默邦诉莫特森、百度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宣判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海默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默邦公司)诉廊坊莫特森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莫特森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莫特森公司使用默邦公司企业名称全称作为关键词在百度网进行商业推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改判莫特森公司赔偿默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余元,百度公司对莫特森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 推广引发纠纷
发布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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