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如果有“慕名而来”的订货商很爽气地付了订金,又要求厂方接单生产某某注册商标的产品,那么厂方可要注意了。因为一旦接单,就很可能落入对方精心设计的“侵权”陷阱。宁海工商分局日前就查获了这样一起案件。 不久前,宁海一家文具加工企业意外地接到了一外地订货商的电话,对方一开口就要求厂家生产3000只某注册商标的手电筒,还立马支付了订金。虽然以前没有业务往来,但是厂家看到利润丰厚,也就没有细究真伪便开工生产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