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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视域下我国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后,从十八世纪的诽谤、恶意起诉案,到二十世纪初期关于滥用权力行为的商业交易案,再到二十世纪中期的商业侵权和产品责任,[4]最终在美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惩罚性赔偿体系。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散见于部门法及司法解释中,[5]基于该制度所处部门法不同,其构成要件均存在一定差异。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以“欺诈”或“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且造成人身损害等严重后果”作为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则对产品
发布时间:2020.06.08 -
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从事侵权育种被判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783、789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两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关联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为商业目的重复使用他人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育种并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分别改判侵权育种者赔偿品种权人69万余元和152万余元,出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雅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玉公司)于2010年1月1日获得玉米新品种
发布时间:2023.02.16 -
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对重复侵权的判赔数额
知识产权法院自2014年11月建院以来,一直依法加强平台治理。在她看来,互联网平台具有精准匹配资源的优势,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多发的领域。 “此外,我院还依据法律,积极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提高对故意、重复侵犯知识产权的判赔数额,如在‘野格’利口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我院认定被告在收到原告警告函后未作回复并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周丽婷说。 “考虑到被告此前曾因商标侵权行为已接受过相关处罚
发布时间:2023.02.16 -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商标法》中的适用探析
“cctv.com”的主体部分,引人误认。熊鹰央网公司借助“央视网”极高的商誉和知名度招揽商业合作伙伴,发布广告、举办活动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央视国际公司认为,熊鹰央网公司的上述行为对其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熊鹰央网公司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且本案诉讼中熊鹰央网公司仍持续实施涉案被诉行为,性质恶劣,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央视国际公司遂诉至法院,主张熊鹰央网公司停止涉案侵害
发布时间:2023.10.08 -
“追播”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研究
摘要 近年来,随着作品热播而“追播”的侵权行为不断发生,对其精准化、精细化地适用惩罚性赔偿以规制相关行为,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发展和完善。适用惩罚性赔偿,可从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决定情节严重的不同因素,可以影响惩罚性赔偿倍数的确定。就方法而言,参考借鉴刑法中的认定思路,将侵权行为划分为多个阶段,并阶段性地评价“追播”平台的责任,进而确定倍数,最终定量地适用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具有
发布时间:2023.10.19 -
商标侵权案件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
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案中,原告凤阳公司主张应对郑某适用惩罚性赔偿。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郑某系原凤阳集团的员工,负责销售业务,在明知违法情况下购买并销售侵犯“凤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床垫,且数量较大,郑某不仅具有侵权的主观恶意,并且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因此,原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
销售假冒“凤阳”床垫被判侵权 适用惩罚性赔偿案
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郑某从案外人田某处购买假冒“凤阳”注册商标的床垫并销售的行为构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凤阳公司主张应对郑某适用惩罚性赔偿。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郑某原系凤阳集团的员工,负责销售业务,在明知违法情况下购买并销售侵犯“凤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床垫,且数量较大,郑某不仅具有侵权的主观恶意,并且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因此,凤阳
发布时间:2023.08.21 -
商标侵权案件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案中,原告凤阳公司主张应对郑某适用惩罚性赔偿。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郑某系原凤阳集团的员工,负责销售业务,在明知违法情况下购买并销售侵犯“凤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床垫,且数量较大,郑某不仅具有侵权的主观恶意,并且侵权
发布时间:2023.11.06 -
潮州市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商标侵权案宣判
明知是他人注册商标,仍多次生产大量侵权产品,侵害了商标专用权,扰乱了市场秩序,法院对此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 日前,潮安法院审理了一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该案在判决被告黄某杰停止侵权行为的同时,对其重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赔偿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0000元。这是全市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的第一案。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原告箭牌
发布时间:2023.11.01 -
“燕之窝”侵权“燕之屋”被判惩罚性赔偿案
”“碗燕”标识。 原告认为被告主观上具有侵权恶意且情节严重,向天心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且主张以双方另案调解金额为基数进行4倍惩罚性赔偿。 被告辩称: 一、被告标识“燕之窝”“碗燕”与原告商标“燕之屋”“碗燕”并不相同; 被告方产品包装盒 二、被告在调解后已经停止生产销售,因被告厂房小,现有包装与之前包装盒堆放一起,被工人错拿两个包装盒,并混在其他产品中批发
发布时间: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