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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原告佩尔优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佩尔优公司)与被告河北佩尔优智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河北佩尔优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河北佩尔优公司未经佩尔优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突出使用“佩尔优”字样,侵犯了佩尔优公司的注册商标权;河北佩尔优公司将“佩尔优”作为企业字号,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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