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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重庆的“酷莎”陶瓷杯,一个是福建“酷莎”口香糖,两个产品虽类别、产地都不同,却因为商标侵权问题,生产商之间打起了官司。昨日,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酷莎”陶瓷杯侵犯“酷莎”口香糖的商标专用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口香糖:发现同名陶瓷杯 据法院查明,福建久久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口香糖、泡泡糖。2000年1月开始,该公司在其生产的口香糖、泡泡糖产品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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