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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诉请求未能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康福来公司申请注册第13186226号“泰诺林”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具有明显复制、摹仿强生公司知名商标及不正当利用强生公司商誉的故意,不仅会损害强生公司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情形。 据了解,诉争商标由康福来公司于2013年9月4日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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