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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诉争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请求。商标局经审查作出商标撤三字[2016]第Y003464号《关于第9129545号第35类“图形”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简称第Y003464号决定),认为:君华酒店公司提交的诉争商标使用证据有效,诉争商标不予撤销。吉林省中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中翊公司)不服第Y003464号决定,于2016年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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